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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日的爭議活動,被媒體查出申辦公司實際地址是ㄧ間藥局,北市政府回應是:每年協辦數千件,
怎麼查?
這個就是推諉的說法,以目前網路這麼方便的年代,首先查到公司實際地址,在去看街景圖,
連個五分鐘都不需要,如果以申辦件數過多就不用核實稽核,那申請中低收入補助的,
ㄧ些申請也是多如牛毛,怎麼這時就會仔細審查?
像之前的八仙塵爆,不知申請有無活動細節?此時如果再說每年申報的活動過多,無法逐一核實。
但是結果就是造成該場悲劇。一場活動,會牽連到附近的交通,居民的安寧,參與活動著的安全與否,怎麼可以說每年申請數千件,就要當個橡皮圖章?!
希望這些協辦單位,能抱著仔細求證,遇到不明的情況能多問一下(像八仙事件如果有詢問相關人員,應該就不會被允許),如果目前申請活動的要求沒有這些細節,就趕緊追加相關規定。難道一個活動只要知道時間,地點、活動申請公司、其餘的活動內容,方式,都不需要知道嗎?不怕在有類似的案例發生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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