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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一新竹議員出國考察13天,回來之後的報告只有50字左右。
並且在這短文之中,居然有數個錯字。
  議員出國的報告離譜,此事並不是第一次。像之前的"夭壽贊",天下報告一大抄...到此次的事件。
由於此項補助法源來自"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"雖有法源依據,輔助金額則參照"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"而在此要點沒有任何關於議員的給付標準。在上兩條法源中,當然也看不到對於報告內容之核實或要求。
   換句話說,這個出國考察對於議員來說,可能是有點像是福利的感覺。畢竟沒有法律規範報告怎樣打(不打報告則無法請款),個由於"議員出國考察實施要點"通常由該地方議會通過施行。對於此項福利,當沒有自己縮限的可能。
  目前只能往源頭的母法中,訂立議員出國考察之補助級報告監督辦法。(可能很難,有些立委可能要靠地方議員打通關係?)。
另一種方法只能在每四年的選舉中,淘汰這些不寫報告、拿公費去玩的傢伙(很慢、但是贏過完全不作)。
  只有我們每次在投票前,好好過慮這些不適任的議員,政治也會慢慢清明或有一片生機。
   
 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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