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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俗話有說,有錢可使鬼推磨。又說有錢就想要權,有權就容易有錢。錢與權就像焦與孟一般常隨之左右。
   現今生活裡,我們看到的黑心企業家。雖違反法律,跟他們的生活似乎不一定有正關連。像是某破產的大亨,仍可娶嫩妻,似乎不受禁奢條款之限制。或是某工業油製造業者,直到2018才確定其刑
(事發於2013,2014),雖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。但遲到的正義並不算正義。畢竟一般公民只覺得偏頗,有錢人似乎就可以在外逍遙許久。
          民眾對於後來的執法結果並不關心,他們只在乎:為何那個人沒被關起來。雖然說來鄉愿,只是民眾只求一感覺的到的(公平),而這些可能都是指揮業務,不是親自動手,所以在蒐證上曠日費時。  民眾留下的一般映像是(有錢人就可以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),加上有些許法律可能只是罰錢了事,更加深了這種映像。
 有了這種映象後,會讀書的就往收入高的職業(既定映像):這雙手是要握手術刀的,不可以拿其他工具。
萬一讀不到的就冀望下一代,而甚至挺而走險,反正大部分人只看到風光面。
   雖然推斷無罪很重要,只是如果都是有錢人慢慢關,普通人就迅速執行(前面有提過,一般人可能是親自犯罪,有錢人是透過層層關卡保護好他們自己)。只要這類的氛圍不變,社會上就會普遍相信:有錢萬能!如果媒體要有點作為的話,最好能在這些"有錢有勢"被宣布判決時,再從頭報導他的"豐功偉業"(廣告不要了?!)。
   身為媒體不可能放棄以後賺錢的機會,所以這類的新聞不是輕輕帶過。就是藏在雲深不知處。
    這樣的氛圍就沒能有改變的一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!
         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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