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凌晨立法院漏夜速審勞基法,在審議中,有的立委上網追劇。有的匐頭大睡,有的甚至直接躺在躺椅上睡覺。
對著他們的本職~立法是如此的輕忽怠慢,要說這樣的立法品質會有多好?也只是癡人說夢!
幾天前就有一名工商大老說:星期三就會通過了。從今天的表現看來的確就像是被什麼東西所逼迫。
箭不得不發!
而這名大老依定是從高層:行政院長/總統/黨魁那邊得到消息或是保證,才可以說的那麼篤定而又成為既定事實。
難怪再多的學著或是抗議都是只能依照行政院的版本!就憲法上來說,本來行政/立法/司法該事互相監督預防任一方的暴走
(考試/監察表示...)昨晚的情形看來不只沒有互相牽制、監督。以實際來說根本淪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,
放棄你們該有的堅持與職務。你們從今天起就不要再自稱立法委員了,因為你們的行為不該是立法委員的表現。
任何一個正常的上班族都不敢在眾要會議上睡覺或是追劇吧?或者正因你們是立委,沒有頂頭上司,所以可以睡覺或追劇?
因為不會沒頭路!

放棄憲法賦予的職務,你們到底想追求什麼?權你們已經有了,所以是名聲?
我可不認為在這麼重要時刻連秀都做不好的人會得到什麼好名聲?剩下來的是什麼?得到是什麼?值得讓你們廢弛職務?也要通過此條法案!
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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