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:一名女警,遭爆料疑似利用長期病假時間在外兼差,從事與醫療復健行為不相關活動,
病假期間還能請領警職底薪。
   警察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工作,但是其工昨時間之長(值班+待命會超過12小時,雇主不會故意排爛班?!)、班表時間非固定(花花班)也是不爭的事實,加上壓力大、民眾觀感不佳加上工作內容與想像差異過大。
偶有員警自殘的新聞出現。由其是女警,在這個傳統陽剛味比較重的地方。稍為年輕一點就會被拿來當成形象宣傳(但是通常看報導內容,形容大部分為長相、身高、甚至過去擔任之職業,
這些跟其個人特質較無關的事情)描述常用漂亮女星之名,警界之(花),花這是稱讚其美麗但也暗示其柔弱。這是我們文化本來有的價值觀,雖然這樣形容對記著、主編、讀著來說都是最容易接受。
卻無形中讓該當事人吸引了更多無謂的目光,增加其工作上的壓力。(那個就是報紙上的那個?本人OOXX)這種耳語早晚會傳入當事人耳中。
  相對於現代重視的兩性平權會有些諷刺,但是男性同仁說不定也是有所抱怨。這樣繁重的勤務、外加上媒體的意淫、同事的好奇或耳語風評。相對低的時薪(工時長之故),
看似穩定的工作卻要犧牲更多,但是這些並不能把新聞當事人的行為合法化。因為也有許多的員警雖然心中不滿,雖然私下怨言一堆,也不會向其人一般請病假去兼職。
  警察雖然目前不是勞工,常常也是被政客拿來當成擋箭牌,雖說如此還是希望能照顧些警察的勞動人權。因為勞動人權是每個在工作的人都該保有的權力。

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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