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報導:閩南語課綱名稱未改,令人失望!
  閩南語課綱未順應改成台灣語,
根據東漢「許慎」《說文解字》及清代「段玉裁」《說文解字注》之解說,閩南語的「閩」字是他(蛇)種、野蠻民族的意思,
具有對中國福建南部地區的先住民及其後代歧視的意涵,未改成較為中性的"台語言"。在語言上面,本來就存在著高下,位階之分。
沒有真正的中性,像是他這個字,就有他、她、它、牠、祂(分別指男、女、無生物、用人稱人之外的事物,通常只動物、表示神格的第三人稱)
一樣的第三人稱,位何要細分那麼多種?這個是文字,換句話可以由前後文推斷主體為何,不需使用這些單字也可識別。
但是文章之中,除非要故意引發爭議,要不然不會將神格的祂故意用成其它的同音字。由其"閩"本身就含有歧視之義。
 充滿了以前中國式的:除了我中華文化之外,其餘之地皆為蠻夷之地。相關案例多如牛毛:倭寇、南夷、西夷...,反正就是自視文化高人一等,
喬不起其他民族、文化。過去的錯誤無法挽回,但是現在我們不能放著錯誤繼續,現今應以平等的態度看待這些不同的文化,
至少在用詞上也要改為與標準話一樣的毫無地位差別才是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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