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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新聞: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排審「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等案。

  一般我們較為重視的是:法官評鑑,增加了已結案的當事人,犯罪被害着。

雖然在草案階段無法得知比重與汰換標準或比率。而這些所謂的外部評鑑,

可避免全黑箱作業。

  而三年一次的檢驗,不知是否因為案件處理程序稍久,而要完全處理完成才能列入考核??

而淘汰的名單,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,可能只能打XX法院了(如果該法官的姓氏很少,打姓氏就可能暴露?)。

只能希望能做到讓民眾有感,重拾對司法的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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