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前幾天的電競大會中,由於中國的從中攪局。我國代表隊(中華台北),被取消出賽資格。
   當然有人會覺得名稱怎麼樣都不重要,讓我們回到稍早一點的時間。當時婦女婚後要冠夫姓,
同實小孩的姓氏也只能跟隨父親不能選擇。從現在的角度來看就很明顯了:婦女因該保有其個人
姓氏之原始性,不因其是否結婚。而婚生子女也因有其選擇跟隨父姓/母姓的選擇權,不會再予人
女性無法將姓氏傳後。
  今天換成"國家名稱"或"代表隊名稱"時反而大家會看不清楚?如果覺得名稱不重要的,那前兩項規範為何會被當成
"女權"的進步?而名稱的稱呼就是我們對於該事物的看法。像是已婚的婦人,我們稱呼為"某太太"或是"某女士"
在心中就一個保有其個體完整性,一個則是他先生的"附屬"/"伴侶"(主體是他先生,不再是其個人)。當然以務實的角度來看,
其個人並不會因這些稱呼有所改變,但是改變的是"我們對於其人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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