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市長參加論壇時,回答提問:美學不僅是一種堅持,也是一種責任,像他去日本,就覺得日本女孩子好像比較漂亮,因為她們都化妝才會出門,「不像我們台灣有些女性同胞直接上街嚇人」。
他見狀在台上直言:「你看看,(我)又失言了,又失言。」
   有人認為這證明其人心直口快。但是如果今天類似的話語,是出自於另一名政治人物?
而且它如果也馬上承認失言的話?我相信,今天報紙會有不少篇幅批評其所言偏差。
或許有人會說:每個人的個性都有不同,問題是:當你是個政治人物,在公眾
面前發言時,就是一種需要負責的時候。(要不然怎麼會有公然污辱罪?一樣,
都可以說失言嗎?)我相信,就算這個人可以證明平時都會失言,仍舊會有法律的責任。
  批評身為媒體寵兒的本站,自然用詞也要謹慎,並不會因為觸及人數少
,而可以輕易的失言。
  今天或許大家愛的是:他能夠幫我們的話在公眾面前說出。但是,那並不是表示
:他可以有言論免責權,我們對其個人的喜好,並無法改變聽着的感受。
   今天或許這些事都無足輕重,但是如果變成慣犯。那也是我們所養出來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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