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有線電視寬頻產業協會發佈新聞稿,指摘愛爾達電視高價搶標國際重要賽事....簡單的說就是別人花大錢買轉播費,
只要說妨礙"全民"權益。
  本屆的足球賽,我一直都是看賽後報導。我並不覺得,別人花了大錢,
因為我自己想看,就可以要求別人無償提供服務給我。
  下面的網友,大部分都反對這些無賴式行為。如果同一邏輯可行,
那我們就可以要求第四台業著無償提供服務給我們。(一樣,妨礙全國人民看的權益)
高鐵也可免費搭乘,(因為妨礙我免費"行的"自由)。這邏輯本身就不通,
要不然你花大錢買的的頻道、節目都要提供給想要觀賞的用戶!
  如果你自己就做不到這種事情,怎麼會有臉要求別人做此種服務?
  自己花錢買節目,消費著就該花錢看。而對手花錢買節目,就該免費給我使用?!
    ....頭腦是個好東西,麻煩用一下!
         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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