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一則新聞:交通部預告修正管理辦法,將刪除「差別費率之上限值不得高於標準費率之兩倍」規定,未來差別費率上限值或徵收計算基準將更彈性,疏導交通效果更彰顯。
  也就是深夜可能免費,快到尖峰時刻會4倍、5倍...期盼能做到因價制量。
底下的留言:沒錢的人權就是比有錢人的人權少!
(換言之:政府要說的就是沒錢人該死就是了)、結果大家都不出門,國道不塞車,空氣變好。

然後,換觀光業靠腰,政府再弄補貼。
  大部人都不是很看好,有行走高速公路大概會有這種映像。有時候前面兩個車道來個哼哈二將,
把所有的車道給嚴密守住。等到費盡千辛萬苦的穿越他們。才發現他們的前面幾乎萬里無車,
都不清楚這兩名駕駛有無刻意?!
  當然假日車多是事實,我們鼓勵私人載具。公路幾乎四通八達,大眾運輸不友善,
由其是有帶小孩的時候。但是假日如果短暫,所能選擇的範圍就小了吧?
  你說離峰(深夜)時段趕路不塞、不貴(將來)。以不塞來說,深夜畢
竟違反正常的生理時鐘,難保精神不濟發生憾事。
  而網友說的排擠性也可能發生,或是改成往"沒有高速公路"的地方的另類突圍。
畢竟沒有高速公路,沒有漲價。也不用管費率多高了,塞車只要不是塞在高速公路上就沒有問題?
  塞車如果只靠調高費率解決,妳們這些尸位素餐的官員薪水趕快砍一砍,
領22k就好,這種只會漲價的決定,連領22k的工讀生都辦得到!
    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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