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:確定違規排污罰鍰將提高二十倍、最高可達兩千萬元,處罰對象也將擴至負責人,未來更將朝源頭管制,直接限制燃料成分及混燒比例,以更有效減污。
  看起來利益良善的措施,但是之前向日月光汙染後勁溪高雄是政府都可以敗訴。實在很擔心這些法令的其餘細節。
尤其文中還加入了老舊車輛限制入城或是輔助更換的案例。如果重點是這個的話,
雖然有可能會改善空汙狀況。卻可能造成無力換車者的另一種壁壘及歧視。如果真的要限制入城
希望能做好大眾運輸的計劃或是好好設立更換舊車的輔助(如幾年以上,收入多少之下)要不然直接讓人進止進入,也是另一種的限制與不自由。
如果圖的是更換車輛的龐大商機的話,人民的眼睛都是雪亮的。這種看似造福民眾實質少數財團受益的法令,不需要拼命增加了。
  最後還是希望這條法令是真的能為大眾帶來福利的法案。
          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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