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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本次健保自費額上限還在風風雨雨中。已經有網友發現,實際擬定政策的另有其人,而不是檯面上的部長。

(其人有推動DRG制度的"偉業",則不在本次討論範圍)。

 

  這些實際擬定政策的,大部分都是"常任文官"。跟一般政務官不同,這些常任文官不會受到政策成敗而決定去留。

(原始設計上,是為了確保有經驗的行政人員不致因為政策好壞而有所波動。但是,盲點也在此處。

 

    由於通常政務官大致上是擬定政策方向(也就是"很模糊")。像是讓城市充滿愛,有情交通....。那麼要如何城市會充滿愛?

交通要怎樣才是"有情"。有了最高指導原則後,通常的從屬機關為求表現,還是會努力弄些案子,然後把它塑造成"符合"

這些最高原則。但是這些政策,能否符合長官的大方向?那就要看長官能否好好分辨這些案子的根本,或是會達成的結果。

  
   當然有些長官分得清楚那些可以有成果(政績),但是多數的只能假裝自己有在努力(空轉)。這些行政人員久任於斯,對那些地方會有弊病、問題自是一清兩楚。

但是也是由於久任,除了思考僵化以外,也有可能被利益團體游說的可能。我國雖然有圖利他人(已改正)、收賄等等可以約束公務人員的法規。但是對於

一再推出不合民情的"政策"的實際擬定著,卻一直能夠安坐其位?!不會覺得也是有些不合理嗎? 當然,其文官身分要受到保護沒錯,就像網友建議的"調離原職位"可能是個不錯的辦法。

 

  只是這樣一來,我們都要去深究,深受民怨的政策是由誰擬定?或著可以考慮將"民眾不滿度"列入調動的加權因素之中。這樣才可能思考不致僵化,也不會政務官換了好幾個,(民怨)政策的擬定著還是同一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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