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:某紀念堂銅像昨日遭獨派青年潑紅漆抗議,對此,行政院促轉會表示,此事顯
示台灣社會須嚴肅反省「威權象徵」存在,應共同思考如何清理「威權遺緒」,落實真正的自由民主。
        由於目前討厭該記念堂的都不直接稱呼該堂的正式名稱(包含本文)。在新聞下方的留言隨著媒體受眾不同
留言可說是壁壘分明,批評做得不夠快、或是批評罰的太輕的,而上述兩種言論卻難在同一家媒體上同時見到。
         轉促會要調查這些歷史檔案、真相(天知道到底有沒有作),一年到頭本來只有幾天看到此類行動。
但是由於政府通常幾乎採取"冷處理",在一些比較激進的公民眼裡,執政黨就像是拿這些事來換取政治資本。
  政府說要讓"威權象徵"移除,在此同時,不公布任何已知的事證。不進行任何的教育。從外部看來這項作為的進度就是零。自然很讓人懷疑你執行此事項的決心。
      或許政府想要一次公布所有的事證(真的嗎?)。如果這些早晚會公開,那先公布一些已經釐清的事項,就結果來說效果是相同的。不是要讓人民看到你的效能嗎?(七天國定假日取消、軍公教年改、前瞻計畫)難道還想用這些真相當成下次選舉的資本?!
        就算某堂有法規保護,在其一旁公布其所作所為,在法規內確實可行的。
(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: 本處掌理下列事項:
  一、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史料之蒐集、展覽、典藏、維護及管理。
  二、先總統蔣公史蹟之研究、推廣及國際合作交流。
  三、藝文之研究、交流及出版。
  四、藝文作品之蒐集、展示、典藏、維護及管理。
  五、藝文教育、文化創意產品開發、運用及推廣。
  六、本處各項公共設施之規劃、維護及管理。
  七、其他有關先總統蔣公紀念及藝文推廣事項。
)公布所作所為當然在法規許可之內,沒寫只能公布xx向的文書。當然如果公開這些史料,當然一樣受到該條法律的保護,
想企圖汙衊、損害着一樣受罰就可以了。但是這樣的資訊流動過慢,如果要公開當然是發個新聞稿,外加上網公告。
  目前潑漆當屬違法事項(法令如此),在兩邊言論壁壘分明情形下。政府該加速公開資訊,如果其人真的功過於過。
社會自會平反其名,但相反如果其人真是雙手沾滿了無辜着的血跡,當然要平反受害着。以及移除"威權遺緒"。
 
  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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