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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這是大熊的雜談
   
   香港前日進行反送中遊行,號稱有百萬人以上參加。


  這個反送中,原始條文名稱是:逃犯條例,是甚麼樣的內容會引起這麼多人的恐懼與反對?

條文重點:向中國大陸、澳門和臺灣等司法管轄區移交嫌疑人和進行法律協助。

 

 本來只要訂所謂的"引渡條例"即可。香港政府以此來代替"引渡條例",有何不妥?

犯罪的事實雖然不變,但是隨著發生地的位置會有可能極大的不同。像是一般的刑事案件

(社會版)出現的,各地的處罰或許有輕重的不同,但可能皆為有罪。但是像是"政治犯"(

良心犯)則有可能各地有極大的差異。像是台灣目前可以隨意談論"六四事件"的內容,

在中國聽說連真相都不為人知,或著直接在網路上遮蔽關鍵字。談論著,文章消失外,

其人亦可能遭到中國官方之逮捕。

 

  難道這條法律會限制港人的賺大錢機會嗎?怎麼樣都看不出來,但是對一個極權政府,

他認定甚麼是違法,難道可以常理推測?像是"維尼"、"包子"...這些看起來無害或是正常的字

眼都被認定有汙辱國家領導人而被消音(中國)。那你怎麼能確保你今天所使用過的詞句,在

明天不會成為一個被消音的詞句?詞句被消音跟發大財還是不牴觸?那麼試想,如果你今天創

造一個個人IP。一切都很順利,也讓你賺到很多錢。只要任何一天,中國認為你的IP是違反

國家原則的該被消音,你的辛苦都化成幻影。

 

  你只想平凡過活?那麼,你更要反對此種法令。在台灣,任何人的不滿都可以罵政府,

暢所欲言。一但這種法令執行,今天你的言行在中國覺得有侵犯它們之嫌。他們就可能

要求送至中國審判。別忘了,中國始終對外宣稱"台灣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"。

在台灣上的犯罪自然視同於"中國"犯罪。

 

  這種法令一旦通過,人人腦中就會有內建審查機制。的確,是比較少人會批評政府了(哪個

政府?)。當審查機制人人內建時,任何人的權益受損都不容易得到支持,也就是那天你的權

益受損時,也不會有人發聲。因為大家都"自動"謹言慎行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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