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裡是大熊的雜談。

  近年狼師性侵或性騷擾、惡師不當體罰或虐待案件頻傳,行政院昨通過《教師法》修正草案,

其中涉及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情節嚴重、體罰造成學生身心嚴重侵害者,將予以終身解聘,也就是終身不得再任教。

  當然修法絕對值得鼓勵,只是我們能否多做些甚麼?除了等東窗事發,我們能否有可能在早期發現這些異常?

甚或着消弭於無形之間?目前除了教育界外,還有掌握相對權力的不良企圖着,容易濫用權力。而這些受害着,多為處於

較為弱勢的女性居多。這個除了靠性平教育宣導外,我們如何面對這些"被害人"可能也是重點。

    很多人會說,單獨會與老師見面就不單純,可是基於"無罪推斷"我們無法把每個人都視為犯罪預備軍。而這些受害着,可能

為了學分,或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?反而心理上錯亂是否有可能?而這些,我們可能要像傳統特務一般,在校為有一些專門收集

這種風聲的學生或是工作人員。有明顯事證時,就介入調查(校園黃色恐怖?)就算這樣,也難保不會被有心人所利用來排除異己。

我們不能為了害怕犯罪,就陷入了時時監視的就有錯誤中。而我們能否把這些"被害人"不再視為

行為不檢?而只是迫於威權?這個可能也需要一段時間來改變。

  我們現在能做:減少報導受害着,如果有可能被人隱約是哪個學校。可能社會上猜疑的眼光,以及八卦之傳言就會不斷。

在我們還沒辦法改變這種思維模式時,能做得很有限。除了鼓勵被害着勇敢說"不",或是不幸遇害時能盡早舉發。舉報的系統,

可以考慮女性專們擔當,或是考慮匿名舉發。收到舉發之後,在提高警覺或關注於對象之上,或許有可能早點舉發出問題人物出來。

   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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