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早逝的生命哀弔。
     
   不幸的虐童案,已經發生多次了。我們現在是有法令、但人員、金額都遠遠不足。


  社工的缺乏也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,像此次的高風險群,社工多久才能訪視一次?訪視過於頻繁會加快或減緩不幸的發生嗎?依照此次還在愛玩的年紀,

而且大腦甚至還無法考慮過太多事情的後果,剝奪她更多遊玩的時間的好壞,結果難以預料。如果我們有針對此種高風險家庭能夠推出"育嬰照顧服務",

針對年紀輕的,經濟弱勢的、家庭因素等等的。這些家庭的孩子,能夠有個接近免費的嬰兒照顧計畫,雖然的確可能降低這些家庭的家暴機率(降低其壓力)。

會不會讓更多的未成年人偷嘗禁果?所以我們要在他們青春期前,敘述懷孕的過程、痛苦、或著驗孕方式及手法與及育兒的責任、義務、壓力(降低生育率?這些比率應該沒有太高,而且對於這些年輕人而言,過早有孩子卻沒

有相關認知與準備是很危險的事),當然身為這些高風險家庭的父母親,則是要去受到管控、不能放其成天玩樂。不是強迫其工作、就是要其讀書(成天玩樂則喪失親權:需修法)。


   而更重要的是,社會的支持:有的女孩可能到了懷孕後期才知道,由於已經無法採取人工流產。只能找那個人來嫁了,如果未婚生子的話,我們不要再以講閒話的方式把這些都還沒成熟的孩子,讓他們去背負自己所犯的錯誤。

被婦所犯的錯誤沒問題,可是壓力一來、責任一來,對無法還手的小孩下手的機率就會增大。


      而社會上的閒言閒語:這就牽扯到:我們社會是否對女性未婚生育有歧視?懷孕了為何要趕緊嫁人?

當然單獨一個人養育小孩很辛苦。但是,讓兩個都還在青春期後期的孩子照護孩子難道會好很多?只是從毀了一個人的預定道路,變成毀兩個人的道路而已。如果我們真的重視這些高風險家庭,

我們是否可能容忍,懷孕女性生下小孩,一定的限制下,由國家統一扶養、照顧這些小孩?(預算、人力、法令先不管)。

   當然很多報導寫的:我們可能要雞婆些:如果聽到鄰居經常吵鬧、小孩經常哭鬧、幼兒經常出現不明的傷口。都應該通報相關單位。其他的法令、政策可能還需要時間,

這個每個人多管閒事則是馬上做得到的事。只要我們不再"各人自掃門前雪、莫管他人瓦上霜",可能就可以有效地降低受虐致死的機率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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