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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  繼前日國內發生大火,造成幾名死著。今日在意大利也發生橋梁斷裂,造成35人死亡。
  雖然平時的安檢、稽核從沒中斷過。只是意外一出現,國內就會有一陣子,相關單位的加強稽核。
     沒有人想要發生意外。只是通常的稽核查察,頻率是多久一次?或著這些稽核已經淪為紙上作業?
總是會有沒注意到的"死角"?我們相關單位要求不知道要求的是否為"件數",是否件數多才能證明這些人沒有摸魚?而沒能考量到事業單位的大小?如果需要查核的範圍很大,該注意到的部分不是因該更多嗎?
  如果這樣的大企業和小店家都只算"一件"。在想要美化數字的想法下,會偏向小業著(也就會有擾民之議).而如果罰款過低或是要求改善的期間過長,都容易讓現長的人員士氣降低。
  罰金的部分應該要與企業的營業利益作正連結。也就是越賺錢,罰金要越重。而此種無法間段持續的工作,實在不應有意外發生在增添額外的工作(增加件數)。這樣不是可能變得草率,就是未到周期就又複檢。
     如果要希望這些檢查有效,改善寬限期一定要縮短,而罰款就如同前面所說的,與企業的營業利益正相關。
   當然如果法規因為意外而發現了不週全的部分,也可依予以亡羊補牢。如果執行人力不足,就補足人力。不要第一線的執行人員作的認真,卻因為法令的關係造成事半功倍!
  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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