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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新聞:今天是準公托的第一天上路,合約書範本昨日才完成。根據報紙宣稱,本日聲請的保母數為零。
 聲請人數暫且不提,一個政策如果有許多的利多,申請著應該會搶辦。而這個規則說是靈活卻是非常隱晦的寫法:
另托育簽約收費上限,日間托育費用部分扣除政府協助支付費用外,每名幼兒托育費用支出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區家庭可支配所得之15%。
   這雖然有因地制宜的彈性,但是業著首先要清楚:1.當地區的家庭可分配所得(https://data.gov.tw/dataset/9415),
這個問題雖然是公開的資訊,有一些私立幼稚園的收費目前會超過這個上限。

      以高雄市最新資料(2016)計算,月費最高可以到:12050元。像是雙語幼兒園,
或是想學才藝的...(規則只寫托育費)。而保母要求比幼稚園收費更低。且不得巧立名目。
   如果是這樣的規章,為何不能提前數日公布?政策不是都研究好了?難道害怕太快有人研究出漏洞?!那法令公布久了不是依樣!雖然說比不做事情好,但是這種利多(?)為何要趕在選舉前數月才公布?真正對人民有利的事情應該越早實施越好。
   就像它們砍掉的七天國定假日一般!而生育率的低落也不是最近幾年的事情,研究策略、制定做法、真正執行卻在第一日沒人要申請?難道不是公文寫得太隱諱?讓身為第一線的人看不懂,或是覺得窒礙難行。這樣的政策,還能發揮它原來的效果嗎?
    可能只是換個心安:我們已經執行了!一定會有效果。如果繼續閉門造車,只是讓人民越加失望而已!

        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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