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:政府將引進外國中階技術人力、留用在台求學的僑外生,並鬆綁長期在台工作的藍領人力取得永久居留的資格。
   下方有網友的回應是:自稱49歲,有推高機證照,老闆只想用22k聘僱,而且還嫌不夠年輕。
 有很多產業都是如此,拿不出像樣的薪水來吸引勞工。以網友的投書看來,資本希望既年輕、
又有專業技能、同時還要便宜、還能身兼數職。的確以最大效應來說,這樣的人才(真的可以找到的話)。
會是ㄧ大利多,但現實是:不是沒有專業、就是不年輕(出生率低、年輕人只會少不會多)。
  看起來能解決這些問題的就是便宜好用的外國移工,如果真的照這些老闆的思維:等到這些移工年紀大`,
或是要求較高薪資的話。就在找ㄧ批新的!而這些外國移工會來台灣只是想賺錢回家鄉。
如果他門發現要定居在台灣花費不貲的話,也是會要求新資調漲的。
  這條法令問題很多,如果要改善的話:首先限定人數、新資,並且要搭配較高的本勞比,
才可聘請外國人:如有顧有5個本國人才可僱一名移工(如果不維持此比例就把該外勞名額永久收回,並且罰款)
如果外勞更動頻繁,也應該取消該公司的外勞配額。還有最重要的一點:外國專業人才新資要有相當水準、
企業才不會因成本低廉而僱用。還有要完全禁止"中國"、"香港"地區的移工。
  而我國歧視皮膚顏色比自己深的人的現象,算是很明顯的。如果這些移工,日子又比ㄧ些
本國人民過的還要風光的話,後面的紛爭和社會問題會有如桶了蜂窩一般。
  不論如何,此條法令要好好的修改。要不然就不要通過!而期待移工能解人才之渴,不若源木求魚不可得!
   
   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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