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應人口高齡化、少子化危機,移民法訴求對象會鎖定在經濟移民(中階技術人力、投資移民、僑外生等)。
  目標訂得很好,問題是條件,太低就等於變成藍領階級,如果技術移民參考國外的,
要拿到幾年的合約為準的。此時就是開雇用公司和勞動條件。在目前我國的勞動條件惡化下,
我對於此項政策的持續能否吸引移民抱持懷疑。(前幾批的來工作後就會把"現實的一面"廣為宣傳)
世界前幾名的血汗國家,拿到的待遇是否能滿足這些技術移民?說到投資移民的話,就是對方有錢想來你的國家投資並且居住。
對於這些相對較有財力的人來說,一定是這邊的環境想讓他願意投入這筆金額後移居到你的國家。不知道我們這些官員打算拿甚麼來說服這些外國人?
讓他們願意離鄉背井?投資移民的話,很多國家都有類似規範,我們如何創造屬於我國的利基?讓他們願意選擇我國?
   只希望這些官員真的認真做事(堪慮阿)。別像少子化辦公室一樣,只發一個寶盒就結束,預算確實消化了,
效果只有好笑的效果。  
    這裡是大熊的雜談,我們下次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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